勘定岁次
公元二零二六年,岁在丙午、天干为丙火,地支为午马,纳音天河水、查万年历法,此年并非庚子、庚子年为上一个甲子循环中之二零二零年,相去甚远、为解缘主之惑,今以丙午流年之天星、地理、人事之理,详论丑山未向安葬事宜。
坐山朝向之根本
丑山未向,乃八卦中坐艮卦朝坤卦之局、地盘正针二十四山,坐山为“丑”,占东北偏北之位;向首为“未”,占西南偏南之位、丑属土,未亦属土,五行虽同,然在地支之中,丑未二者为六冲之关系,即所谓“丑未相冲”。
此局本身气场对冲,先天已存不稳之象、立此山向,已属险局,于风水布局中需用尽心力,以求化解调和、安葬择日,更是如履薄冰,分毫差池不得,所选之日课,其首要之务,便是要制化此先天之冲,而非增其凶性、吉日良辰,能化煞为权;凶时恶日,则引动冲煞,祸及子孙。
丙午流年之影响
欲论安葬吉凶,必先审视流年太岁与坐山之关系、丙午年,太岁在午。
其一,太岁与坐山之关系、坐山为丑,流年地支为午,此二者构成“丑午相害”之局、相害,主不和、侵扰、损害、太岁为一年之主宰,其力至尊、坐山受太岁所害,如同根基受损,地气不宁、于此年份动土兴工,修建坟茔,便是引动了这股相害之气,为安葬之大忌、主后人易生龃龉,健康受损,事业不顺。
其二,流年三煞之方位、三煞为劫煞、灾煞、岁煞之统称,乃一年中最凶之神煞方、其起法以年支三合局为准,寅午戌合火局,火旺于南方,其对冲之北方即为煞方、故丙午年(午属火局),三煞位临于北方亥、子、丑三山。
贵府所用之山向,坐山恰在“丑”位,正犯三煞、坐山犯三煞,乃择日学中第一凶煞、古语有云:“宁可向煞,不可坐煞、”意思是说,宁可坟墓朝向三煞方,也绝不可让坐山压在三煞方之上、动土于三煞方,如同触怒猛虎,主伤人口、败家财,其祸酷烈,发祸甚速。

综合以上两点,丙午流年之于丑山,既有太岁相害,又正坐流年三煞,可谓凶上加凶、此一年份,丑山为断不可用之山、无论是安葬、修坟、立碑,任何动土事宜,均在禁忌之列、若强行用之,非但不能荫庇后人,反而会招来难以预料之灾祸,务须慎之。
吉日选择之要义
真正的安葬吉日,并非仅凭通书上所载之“宜安葬”三字便可定夺、其法度之严谨,远超常人想象。
核心在于扶龙、补山、相主。
所谓“扶龙”,是指所选日课之干支五行,要能生助来龙之气脉,使其旺盛。
所谓“补山”,即日课干支要能生旺坐山之五行,弥补其不足、就丑山而言,丑属土,宜用火生之,或用土助之、但绝不可用木克之,亦不可用金泄之。
所谓“相主”,是指日课要与仙命(逝者之生辰八字)及福主(主事子孙之生辰八字)相生相合,不可刑冲克害。
此准则审视,丑山未向,因丑未相冲,本身气场不纯、择日需寻能合住“丑”或“未”之日,以解其冲、例如,选用巳日或酉日,与坐山“丑”构成“巳酉丑”三合金局,可化冲为合,转凶为吉、或选用亥日、卯日,与向首“未”构成“亥卯未”三合木局,亦可稳定朝向之气。
所有这些方法,都必须建立在流年大利于坐山的前提之下、若流年本身即为大凶,如丙午年之于丑山,则任何日课上之小修小补,皆是枉然,无法扭转根本上的凶性、好比房屋地基已裂,再如何粉饰墙面亦无济于事。
若事出紧急,无法等待更合适的年份,古人亦有权宜之法、可先寻一洁净之地,行“暂厝”之礼,待到吉利年份,再行正式安葬或迁葬、此举虽繁琐,却是对先人与后人负责之举、例如,可待至巳年或酉年,该年三煞不在北方,且与坐山“丑”相合,届时再择吉月吉日,方为万全之策。